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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洲紙業(yè)建設固廢焚燒爐煙囪項目招標公告

發(fā)布時間:2021年11月25日

金洲紙業(yè)建設固廢焚燒爐煙囪項目招標公告

珠海市公評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采購代理機構”)受東莞金洲紙業(yè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采購人”)的委托,現(xiàn)就金洲紙業(yè)建設固廢焚燒爐煙囪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,歡迎有實施能力和資質的國內投標人參加投標。

1.項目名稱:金洲紙業(yè)建設固廢焚燒爐煙囪項目

2.項目編號:ZHGP-2021009

3.采購內容及要求:

包號

采購項目(品目)名稱

技術規(guī)格、參數(shù)及要求

A

金洲紙業(yè)建設固廢焚燒爐煙囪項目

詳見用戶需求書

本項目的服務協(xié)議資格要求及技術標準與要求等詳見招標文件《第三部分:用戶需求書》。

4. 投標人的資格條件

4.1供應商須具備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的條件,并提供以下證明資料:

1)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(或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)等證明文件;

2)財務狀況報告(提供財務報告或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專業(yè)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);

3)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(提供投標截止日前3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。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,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);

4)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,須提供《擬安排本項目技術服務人員情況表》以及《擬投入本項目設備情況表》;

5)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(jīng)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。

4.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,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;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、規(guī)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、監(jiān)理、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,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。

注: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
5.招標文件公示

該項目招標文件公示期為:20211125日至20211202

6.報名事宜

1)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211125日至20211202日期間(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每日上午09:00時至12:00時;下午14:00時至17:00時,按下述地址洽購。本招標文件每本售價¥200元,售后不退,(自帶U盤拷貝招標文件電子文檔)。

2)投標人在購買采購文件時須提供如下證明材料:購買招標文件時只須提供《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》或《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》復印件(加蓋公章)。

7.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

投標文件遞交開始時間:20211217下午14時00分(北京時間)

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:20211217下午14時30分(北京時間)

8.開標時間

20211217下午14時30分(北京時間)

9.開標地址(即:投標文件遞交地址)

址:東莞市南城區(qū)三元路4號保利都匯大廈1號樓1915室-開標室(1)。

10.有關本次招標之事宜,可按下列形式查詢:

采購代理機構: 珠海市公評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 

地址:東莞市南城區(qū)三元路4號保利都匯大廈1號樓1915室

聯(lián)系人:馬先生  聯(lián)系電話: 0769-23322532

11.招標信息發(fā)布媒體

本項目相關公告在以下媒體發(fā)布:

東莞金洲紙業(yè)有限公司(http://028lz.cn)。相關公告在法定媒體上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,不再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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